{{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有關「新北市107學年度中小學教師『貢獻平臺』社群」辦理之研習活動,本局同意於不影響學校教學及行政運作情況下,核予貴校教師公假出席(課務自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中小學教師『貢獻平臺』實施計畫」辦理。 二、依前揭計畫第陸點第二項第(一)款規定「107學年度中小學教師『貢獻平臺』實施計畫」補助期間,至少需自辦2場次分區級(9大分區)以上研習或成果發表會(每場需30人次以上報名,偏遠學校每場10人以上報名)。 三、請各貢獻平臺團隊辦理上述研習時,務必於研習辦理前2週發函各校公告研習資訊及敘明旨揭意涵,並依實核予教師研習時數。 四、檢附「新北市107學年度中小學教師『貢獻平臺』社群名單」1份。
{{ $t('FEZ003') }}2018-09-11
{{ $t('FEZ014') }}2019-09-11|
{{ $t('FEZ005')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