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90146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評閱委員報名資訊如下: 報名資格與條件: 無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或授課對象為108年度國中教育會考之考生。 須為正式國文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08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三、培訓時間:預定於107年11月及108年2至3月間各舉辦1次,每次為期1天。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
四、新北市教育局同意核予培訓教師公(差)假出席並協助課務調整。參與培訓活動之交通補助費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計畫經費及相關規定核支;至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另由108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五、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洪小姐、王小姐(電話:(02)77148572或(02)77148493)。
六、意者請於9月5日前洽註冊組,以便集體報名。
{{ $t('FEZ003') }}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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