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為鼓勵貴校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107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本局同意核予當日參加認證考試者公假,並於認證考試結束後6個月內覈實辦理補休,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07年8月22日新北客文字第1071588779號函暨客家委員會107年8月16日客會文字第1070012101號函辦理。 二、「107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訂於107年9月8日(星期六)及107年9月16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認證,另於107年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10月13日(星期六)及10月14日(星期日)辦理團報增梯認證;「107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07年10月27日(星期六)舉行。
{{ $t('FEZ003')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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