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為弘揚本校優良校風,表彰校友對國家、社會或母校熱誠服務與貢獻之傑出校友,以樹立典範,激勵後進見賢思齊,依本校傑出校友選拔實施要點辦理。
二、隨函檢附實施要點、推薦表各乙份。
三、請於107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校技術合作處創新育成暨校友服務中心 收。
四、經本校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定後之傑出校友,將擇期公布當選名單,並於本校校慶典禮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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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9-14
{{ $t('FEZ014')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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