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8月8日部退三字第11255962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配合個人專戶制退撫法施行細則發布施行,有關確認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參加公務人員退撫儲金之適用對象及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申請繼續提繳退撫儲金費用或選擇遞延3年提繳之相關配套措施部分,請依前開銓敘部來函說明三規定事項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8-18
{{ $t('FEZ004') }}2023-08-18|
{{ $t('FEZ005')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