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市客家事務局(以下簡稱客家局)辦理107年補助客語能力認證通過獎助金計畫,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局107年11月22日新北客文字第1072231809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本市市民客語能力,鼓勵民眾參與客語能力認證,以永續傳承客家語言,客家局特訂定本計畫。
三、本計畫獎助對象為設籍於本市市民(戶籍遷入日最晚為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報名結束日前),凡參加107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敬請轉知所屬單位及社會大眾並鼓勵踴躍申請,獎助金核發標準:
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1,000元整。
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2,000元整。
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3,000元整。
四、申請人應自107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依報考網站公告為主)起30個日曆天內,若收件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工作日當日,申請人請於上述時間內將申請資料(申請表、領據、切結書、撥款帳戶影本、戶籍證明文件影本、考試合格證書影本)親自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達客家局(以郵戳為憑),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6樓(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客家局得不予受理;表件不全者,該局得要求申請者限期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該局得不予受理。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客家局林耿毅承辦人,電話:(02)29603456分機6021。
六、檢附旨揭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