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會107年9月21日(107)宜鼎教字第1070010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事宜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居住於汐止及瑞芳兩區且家遭變故目前仍積極努力之國小~高中階段之就學學生。
(二)申請方式:填妥申請書及相關申請文件,於107年10月23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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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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