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7年9月19日府教特字第1070142598號函辦理。
二、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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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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