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特教組長
{{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簡章(含報名表件)公告及下載:115年1月15日(星期四)起公告及供下載於下列網站: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ntpc.edu.tw)電子公告處。 (二)新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 (三)本市國中小藝才班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art.ntpc.edu.tw)。 三、鑑定流程:欲申請藝術才能班鑑定者,需先通過聯合書面審查或取得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四、請配合簡章時程辦理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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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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