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7年6月5日新北府教人字第1070956195號函辦理。
二、本校已退人員「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審定通知書」自今日(107年6月11日)起發出,請本校退人員如有疑問請與本校人事室(分機500)聯繫。
三、「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審定通知書」為重要文件,請本校退休人員妥善保管,並於本(107)年7月1日發放月退休金時請自行核對入帳金額與通知書之金額是否一致。
{{ $t('FEZ003') }}2018-06-11
{{ $t('FEZ014')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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