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五條辦理。
二、本案鼓勵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及高中職資源班教師及其他有興趣教師或家長。
三、研習時間:107年10月24日(星期三)13:30~17:00
四、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前先向學校負責單位報名,經審核通過後由學校於107年10月19日(星期五)前逕至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特教研習活動項下報名,錄取名單於107年10月22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不另通知。
五、注意事項:
(一)請貴校審核後薦派教師參加,本局同意薦派教師以公假或公假派代半日登記。請有興趣參加教師聯繫分機406特教組李騏米組長。
(二)本研習倘有剩餘名額則開放予對視障教育有興趣之普通班、特教教師或家長自由參加,本局同意自由參加之教師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
(三)本研習名額有限,為避免資源浪費,請錄取教師全程參與,本局將管制教師出席情形;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辦理請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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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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