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基隆市等非直轄市之縣市)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
其他資訊詳見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adapt.set.edu.tw/)。
2.新北市
本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三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一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
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
(1)線上報名:國中學校請於108年2月11日(星期一)至108年2月19日(星期二)至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eapc.ntpc.edu.tw)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2)郵寄報名資料:系統報名資料於108年2月20日(星期三)始得列印,國中學校請於108年2月20日(星期三)至108年2月27日(星期三)郵寄報名資料至承辦學校,詳見各簡章。
3.臺北市
其資訊詳見臺北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http://nse.tpmr.tp.edu.tw/xoops25/)。
4.桃園市
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
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詳如各簡章):
(1)線上報名:各國中請於108年2月13日(星期三)至108年2月22日(星期五)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2)郵寄報名資料:各國中彙整集體報名名冊於108年2月25日(星期一)至108年3月8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鑑輔會審查。
其他資訊詳見桃園市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tu-adapt.set.edu.tw/index1-4.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