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1月28日中市教特字第1070108987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使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順利進行,倘貴校學生欲報名臺中市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非智能障礙類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將延續採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研發之「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及「情境式職涯興趣測驗」兩項測驗。
三、為考量作業之客觀與公平性,該市鑑輔會僅針對無法觀看電腦進行測驗之視覺障礙學生以「國中生涯興趣量表(第二版)」及「國中新編多元性向測驗」代替施測,請各校留意。
四、請各校落實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施測,並針對識字或閱讀理解困難之學習障礙學生提供適性評量方式,俾利身障學生適性就學。
五、倘有經臺中市許可在機構或團體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欲報名旨揭安置管道,則請設籍學校協助學生完成上述測驗,並辦理後續報名事宜。
六、臺中市是項安置簡章將於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公告,並於108年2月11日(星期一)起辦理網路報名作業,請學校務必於報名前(協助學生施測完畢,有關是項測驗相關資訊請至「
生涯測驗系統http://career.ntnu.edu.tw/」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