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1月29日桃教特字第10701005301號函辦理。
二、學校倘有學生欲跨區報名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者,「報名資格」與「跨區報名」仍需由本市鑑輔會進行審查;請學校務必於108年2月27日(星期三)前檢附「桃園市跨區安置切結書」1份併同其他報名資料送至本市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
三、學校如欲報名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者,其「生涯轉銜建議表」需含「國中生涯興趣量表(第二版)」及「國中多元性向測驗」等2項測驗結果(如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第3-6頁),請學校於報名作業前完成上開2項測驗。
四、倘學校無上開2項測驗工具,可洽桃園市東門國小(桃園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03-3394572分機828)或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桃園市高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03-3647099分機309、602)借用。
五、檢附「桃園市跨區安置切結書」及「生涯轉銜建議表對應文件檢核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