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7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專業實踐認證」相關事項,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教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39066號函及「新北市107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專業實踐認證作業計畫」辦理。
二、旨揭認證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認證資料收件時間自108年4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
認證所需各表件請至網站(http://bit.ly/ntnu107app)下載對應之認證手冊參考填寫。
請依認證類別,將認證資料上傳至指定位置,連結如下: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http://bit.ly/ntnu107adv_app。
教學輔導教師:http://bit.ly/ntnu107tch_app。認證教師繳交資料後,得至查詢網站(http://bit.ly/tpdntnu)確認繳交狀態等資訊。
三、凡107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者,皆採107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申請認證。倘有106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則可依106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表格申請認證,亦可準用107學年度之規定。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委辦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團隊承辦人:曾勤樸先生,聯絡電話:(02)77341228。
五、檢附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料上傳說明簡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