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4753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對象為年滿12至19歲,因家庭經濟問題而暫時離校之國、高中職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或中途離校之虞之學生,為助其早日返校完成學業,該聯盟特成立「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提供其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
三、計畫申請時間為民國108年4月19日至民國108年5月31日止,
詳細申請辦法請見活動網站: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1185
四、活動洽詢窗口:(02)23695195分機14林小姐,電子信箱:lcy9921@youthright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