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辦理108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實施計畫,請貴校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委會108年5月6日客會文字第1086100640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北區初賽訂於108年10月19日(星期六)舉行,由臺北市中山區吉林國民小學承辦。
三、總決賽(含頒獎)訂於108年11月16日(星期六)舉行,由臺中市東勢區新盛國民小學承辦。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分區初賽及總決賽皆採線上報名(報名網站:http://school.hakka.gov.tw),各分區初賽報名截止日期均為108年9月30日(星期一)止。
五、有關客語歌唱表演類之行政費用調整如下:
初賽:每校參賽1組之行政費用為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每校參賽2組以上之行政費用,每增加1組增加1,500元。
總決賽:每校參賽1組之行政費用為4,000元;每校參賽2組以上之行政費用,每增加1組增加750元。
六、本局同意核予參賽學校教師公(差)假出席競賽活動,並於1年內擇平日核實補休。
七、檢附108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