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新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聘任計畫」,請轉知取得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合格證書者報名參加聯合甄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聯合甄選聘任計畫」辦理。
二、本案作業期程與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甄選條件及資格: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研習並經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請轉知符合甄選資格之人員於108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填妥積分審查表及切結書,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合格證書、積分審查表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至新店區北新國小參加積分審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