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規定辦理。
二、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自108年6月28日(星期五)起於本市
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公告並開放下載。
三、申請資格:108學年度就讀本校,七年級至八年級學生。
四、申請時間:
(一)書面審查:108年9月16日(星期一)至9月17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二)能力評量:
1.第一階段:108年10月8日(星期二)至108年10月9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2.第二階段:108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五、申請方式:至本校輔導處特教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