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51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請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09年2月5日(109)兒美字第018號函辦理。
二、本市複選承辦學校:本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23145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8號)。
三、收件日期:109年4月29日(星期三)前送達上開學校參加複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四、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五、旨揭活動每位學生依不同主題最多參加各1件作品,須由各校先行校內評選,並擇優薦送至「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教務處」收,另薦送數量不限。薦送之作品請平放包裝(切勿捲、摺),俾利評選作業。
六、連絡人:北新國小陳國生主任,連絡電話(02)29189300分機611。
七、作品均不退還,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八、本計畫可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址(http://ed.arte.gov.tw)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址(http://www.kaearoc.org.tw/html/)下載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