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09年5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51643號函辦理。
二、時間、地點:
第一場次:109年10月16、17日(星期五、六),集思臺中新烏日會議中心‧史蒂文生廳。
第二場次:109年10月30、31日(星期五、六),集思臺中新烏日會議中心‧巴本廳。
三、參加對象:全國高中職各領域教師(對人權教育有興趣且願意全程參與培力課程),每場限額30名;惟主辦單位保留名額調整之彈性,報名審核排序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報名方式:請選擇欲報名之場次分別填寫報名表,錄取名單將公告於人權中心網站,並另行發送邀請與會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