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0年5月2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6329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遴選對象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語及學科教師,請轉知所屬並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申請。
三、為提供更多全英教學或雙語教學之策略、協助強化教師之口語能力以及英語授課知能,爰修正旨揭計畫,修正內容如下:
放寬報名資格:除原訂編制內合格正式教師之外,如具合格教師證之代理教師,並符合連續2年(含)以上服務於高級中等學校(不限同一學校或不同校)亦可參加,(須提供服務證明)。
延長報名截止期限:至110年6月11日止。
四、餘仍應依該署110年4月2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045144號函(諒達)所示辦理。
五、檢附旨揭原函及報名計畫書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