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市111學年度第1次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期限延長事宜
{{ $t('FEZ001') }}特教組長黃偲婷
{{ $t('FEZ002') }}輔導處|
一、本市111學年度第1次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期限延長至111年5月6日(星期五),相關表件可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或教育局網站下載,請查照。
二、配合本府機房空調歲修,學術網路、各項資訊系統及網站服務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6時至111年4月5日(星期二)上午9時暫停服務。為維護申請人權益,延長111學年度第1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期限至111年5月6日(星期五)止。
{{ $t('FEZ003') }}2022-04-14
{{ $t('FEZ014') }}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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