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公開授課教師:
1.於公開授課前與同領域或跨領域教師共同備課
2.實施公開授課一週前,提出「教學活動設計表」予教學組,由教學組發布於學校網頁校內公告
3.公開授課結束後1週內繳交「教學省思心得記錄表」及觀課教師提供之「教學觀察紀錄表」
觀課教師:
公開觀課當下填寫「教學觀察紀錄表」,並於當節下課繳予公開授課教師
以下附件提供三種表單:
{{ $t('FEZ012') }}
{{ $t('FEZ003') }}2018-09-11
{{ $t('FEZ014') }}2019-09-11|
{{ $t('FEZ005') }}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