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國中部補考範圍及注意事項:
一、日程表
科目 |
自然 |
國文 |
英文 |
數學 |
社會 |
日期 |
9/6(五) |
9/9(一) |
9/10(二) |
9/11(三) |
9/12(四) |
補考時間 |
16:10-16:50 |
||||
補考地點 |
信義樓五樓集合場 |
||||
備註 |
1.
參加補考同學請務必攜帶學生證(遺失請導師開立證明)或健保卡應試,其他文具用品如2B鉛筆、原子筆、橡皮擦、立可帶等請自行備妥。 2.
16:50準時收卷,逾時不候。 |
二、補考範圍:
科目 |
自然 |
國文 |
英文 |
數學 |
社會 |
八年級 |
七下 自然習作 |
七下 國文習作 字詞練習 |
七下單字 (題庫如附件一) |
七下 1-1~5-2 題庫範圍:課本各單元自我評量+習作各章綜合練習 |
七下 社會習作 |
九年級 |
八下 自然習作 |
八下 國文習作 字詞練習 |
八下單字 (題庫如附件二) |
八下 三次段考試題 |
八下 社會習作 |
三、注意事項:
1.
個人補考通知單經家長及導師簽名(請簽全名),無論是否申請補考都須繳回。請於108/9/4(三)前交由班上學藝股長收齊後,繳回教務處陳姿諭組長。
2.
依教育局規定,國中三年總成績結算後,若七大領域有四個領域不及格,就無法領取畢業證書,只能領取「修業證明書」。因此鼓勵同學針對未達及格的科目參加補考。
3.
補考成績超過60分,前一學期該科成績以60分計;未超過60分,則取補考成績和原成績較高者。
{{ $t('FEZ012') }}
{{ $t('FEZ003') }}2019-08-30
{{ $t('FEZ014') }}2019-09-29|
{{ $t('FEZ005')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