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發布「新北市115學年度融合教育相關知能線上研習課程地圖」,歡迎行政人員及教師踴躍選修研習
一、 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第13條規定辦理。學校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每學年應至少接受 3 小時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二、 為方便教師依需求選修,本局整合「新北市數位學習影音網」及「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台」之線上課程,編製旨揭「課程地圖」。相關課程劃分為四大向度與五大分類,協助同仁快速辨識課程重點及適用情境:
【四大向度】
融合教育理念與實務
正向行為支持
特殊需求學生特質與輔導
個別化教育計畫理念與實務
【五大分類】
基礎知能
實務運作
班級層級處遇
個案處遇
個別化危機處遇
三、 請校內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及相關同仁善用線上平台資源踴躍選修,以充實融合教育教學與輔導知能,並符應每學年研習時數規定。
四、 檢附「新北市115學年度融合教育相關知能線上研習課程地圖」1 份供參。
二、 為方便教師依需求選修,本局整合「新北市數位學習影音網」及「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台」之線上課程,編製旨揭「課程地圖」。相關課程劃分為四大向度與五大分類,協助同仁快速辨識課程重點及適用情境:
【四大向度】
融合教育理念與實務
正向行為支持
特殊需求學生特質與輔導
個別化教育計畫理念與實務
【五大分類】
基礎知能
實務運作
班級層級處遇
個案處遇
個別化危機處遇
三、 請校內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及相關同仁善用線上平台資源踴躍選修,以充實融合教育教學與輔導知能,並符應每學年研習時數規定。
四、 檢附「新北市115學年度融合教育相關知能線上研習課程地圖」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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